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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问题解答(四)

来源: 编辑: 2003/10/08 09:51:11 字体: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问:在《会计》教材中计算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时,是以清理收入—清理费用—折余价值—税金计算而得,而《税法》教材指出,固定资产转让净收益计算是以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并以清理收入计算营业税和城建税等税金,为何没有扣除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这点应以什么为准?在清理时计算的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还是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答:按《税法》教材,对于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的计算是分别计算的,即先确定收入总额为清理收入,然后再确定准予扣除的部分(即转让固定资产的成本,也就是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再扣除费用(清理费用),再扣除税金(应当缴纳的税金及附加),然后再据此计算出清理净损益。而按《会计》教材,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因此,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就是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损益。所以,从这点来说,两本教材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差异。

  其次,固定资产清理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是与所清理的固定资产密切相关的,如果为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类的固定资产,其转让时应当计算营业税等税金;如果为动产类的固定资产,则转让可能需要交纳增值税(现行税率为4%,并减半征收,不得抵扣)等税金。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各项税费均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问: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税法》教材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而《会计》教材却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月份当月一次摊销,在计算所得税时,此项目是否应作为纳税调整项目?

  答:该差异属于纳税调整项目,在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该差异属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为何包含土地增值税?计提及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账务处理是什么?计提及交纳关税的账务处理?

  答: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增值税为价外税,与企业的会计利润无关,而其他税金均属于价内税,可以在收入总额中予以扣除。

  计提及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请参见《会计》教材第138页。计提及交纳关税时,属于进口关税的,一般直接计入某项资产的价值,属于出口关税的,一般直接作为出口成本。

  《审计》问题

  问:我在学习2003年《审计》教材时发现,今年教材中有关审计一般目的的解释是:公允性、合法性,而2002年以前的《审计》教材则是:公允性、合法性、一贯性,请问为什么缺少了“一贯性”?

  答:这是按照新修订的《独立审计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有关规定而修订的。该准则在2003年4月进行了修订,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贯性是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从审计理论和实务看,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则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则不用提及。因此,修订后的准则将意见段中的“一贯性”删除。

  问: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内部控制审核报告中收件人名称有何区别,为何有时为“公司”、有时为“全体股东”?

  答: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不同专业服务时,业务报告的收件人应为该项业务的委托人。如果委托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业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公司全体股东”。如果委托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则业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公司董事会”或“××公司”。

  《财务成本管理》问题

  问:盈余公积金用于发放股利的程序是什么?

  答:以盈余公积金发放股利有两种形式,一是股票股利,一是现金股利。

  以盈余公积金发放股票股利类似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盈余公积金发放现金股利一般是在公司发生亏损时,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信誉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首先应当以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然后再以盈余公积金发放现股利。以盈余公积金发放现金股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以盈余公积金发放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在支付股利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问:除权日与除息日究竟谁在前,谁在后?

  答: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一般有三个日期,即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和股利支付日。股利宣告日是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股利支付日是公司向股权登记日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对于公司股票来说,有普通股与优先股之分,普通股可以获得股利,优先股只能获得优先股息。一般来说,除权日是针对普通股而言的,也称为除权交易日,是指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从该日开始购买公司普通股票的投资者将不能取得公司上一个宣告日公布的股利。而除息日则是针对优先股的,也称除息交易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除权日和除息日是不能分出谁在前谁在后的。由于两者具有相同的内涵,通常将二者统称为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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